稅稅唸學堂/稅務員問一句「有房貸嗎?」 邱先生省稅60萬元

2020-11-26 21:19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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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銀行決定承作青安房貸專案再延長二年,利率也降。 本報系資料庫
公股銀行決定承作青安房貸專案再延長二年,利率也降。 本報系資料庫
 

台南邱先生2020年5月賣掉繼承自父親的房子,這棟房子是父親過世前兩年才買的,繼承時還有600多萬元房貸沒繳完。邱先生申報房地合一稅時,稅務員多問了一句:「有房貸嗎?」這一提醒,邱先生少繳了60萬元房地合一稅。

南區國稅局官員說,財政部今年新出了解釋令,賣出繼承來的房地,多了一個「繼承取得房地之額外負擔」可以扣,亦即繼承了房子之外,還繼承了附上房地上的貸款,這貸款可以拿來扣除。「因為是新的解釋令,可能納稅人不知道」,還沒有碰到申報房貸扣除的案件。

所以南區國稅局「虛擬」了邱先生這個案例,作為租稅宣導之用。

納稅人可能要問:之前不知道可以拿來扣,房地合一稅案件已經報了,可以補救嗎? 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因為也沒有碰過實例,不敢打包票,官員建議納稅人可以試試看,未過五年核課期的申報案件,循「更正」程序,要求退稅,房地合一稅105年才開始課徵,都還未過五年核課期。

官員強調兩點:(1)只適用繼承來的房地;(2)不是所有房貸的都可以拿來扣。

來看這件虛擬案件,詳細說明。 邱先生的父親在105年3月1日買入台南市區一處房地,107年2月1日過世,邱先生繼承這一房地,繼承房地的同時,也承擔房貸,父親當初買房時有向銀行貸款,過世時房貸還有600萬元。邱先生今年5月1日以1,200萬元賣掉了,這房地合一稅怎麼報?

南區國稅局用三個算式算出房地合一稅的課稅稅基。

一、房地交易所得=房地售價1,200萬元-繼承時房地現值300萬元×物價調整-必要費用(1,200萬元×5%)=840萬元

官員解釋,繼承房地是按繼承日(父親死亡日)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作為成本。考慮到通貨膨脹問題,允許按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幅度調整。

怎麼計算期間物價漲多少?官員指出,納稅人不必傷腦筋,國稅局內部都有建檔,只要輸出賣出日期、繼承日期,期間的物價漲幅就自動跑出來了。「到國稅局再算這個就行。」

邱先生繼承時的物價指數是102.60, 賣出時是101.40,碰上疫情來襲,物價不漲反跌。官員說:「物價漲會向上調整成本,物價跌,就不調了,成本是不縮水的。」必要費用可以按售價的5%設算。

二、繼承取得房地之額外負擔=實際負擔貸款餘額600萬元-繼承時房地現值300萬元=300萬元

官員說,繼承了價值300萬元的房地,承擔了600萬元的房貸,稅事上承認「額外」負擔300萬元。如果繼承時的貸款只有200萬元,比300萬房地現值還低,算式算出來是-100萬元,那就沒有額外負擔,額外負擔就是零。

三、應課稅所得=房地交易所得840萬元-額外負擔30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50萬元=490萬元

官員指出,土地漲價總數額在繳土地增值稅時,可以向地方稅務員問一下,他們會告訴納稅人的。

算出稅基之後,接下來要找出適用稅率。繼承房地的持有期間可以併計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亦即從邱先生父親買進時點105年3月1日起算,持有四年多,持有期間兩年以上不到十年,適用20%稅率。

490萬元×20%=98萬元房地合一稅。

如果邱先生沒有報600萬元房貸?官員說:「我們不會知道他繼承房貸啊。」就不會有300萬元額外負擔可以扣,邱先生會繳158萬元房地合一稅。

「邱先生有報房貸,比沒報房貸,要少繳60萬元的稅。」官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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