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佳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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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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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COVID-19肆虐全球,各行各業都面臨嚴峻考驗,大家開始縮減消費,保存現金以備不時之需,而面對即將到來的報稅季,我們如何想盡辦法省下每一塊錢,在此時此刻更顯得重要。

 

而今年個人綜所稅申報,有哪些新的變化?因應疫情,政府又推出了哪些稅務措施?還有哪些節稅利多可以運用?本文協助您輕鬆掌握,讓您不繳冤枉稅。

一、因應COVID-19疫情之稅務措施

為因應疫情衝擊,財政部推出了以下措施:

1.延長申報期限1個月(5/31延至6/30)

2.受疫情影響者(例如減薪、非自願離職或減班休息),可延後繳稅,最長1年,或選擇分期繳稅,最長3年。

3.提早退稅措施,首波退稅時間提前到6月30日,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A.109年6月1日前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覆)。

B.109年5月11日前以人工或二維條碼方式(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覆)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申報。

 

二、基本生活費調高(17.1萬→17.5萬)

依照納保法規定,為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課稅,故「全戶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比較基礎各項目合計數」之差額(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可以再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108年之基本生活費由17.1萬調高為17.5萬,此外,因為今年新增了長照扣除額,比較基礎之內涵亦有所調整(如下圖所示)。

 

 
 

 

 

三、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配合政府推動長照政策,自108年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扣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12萬元。

 

A.符合聘僱外看資格者

B.符合長期失能等級2-8級並使用長照給付支付服務

C. 入住指定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日

但要注意的是,此扣除額有排富條款喔,若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者股利所得按28%分開計算,符合以上3項其中之一者,不能適用長照扣除額喔。

 

四、薪資所得可擇優選擇「核實減除」或「定額減除」

現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定額20萬元,而自108年起,除了定額減除以外,新增「核實減除」制度(俗稱名模條款),有以下三種費用項目可以核實減除:

 

 
 

 

三種核實減除項目,合計9%,如果我們用20萬÷9%=222萬,也就是說,如果您是薪資所得達到222萬以上的高階白領的話,可以檢視看看,如果有上述三種費用憑證可以舉證扣除,有可能會省下不少稅喔。

 

五、無謀生能力認定放寬

財政部在109年3月發佈新的解釋,放寬無謀生能力之認定,新舊差異整理如下表:

 

 
 

 

 

六、重購自用住宅稅額扣抵或退還規定之「自用住宅房屋」範圍放寬

所得稅法第17條之2【重購自用住宅】稅額扣抵或退還規定(出售房地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者),適用範圍放寬了!

.原訂為: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修正為: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

也就是說,直系親屬不論是否由納稅義務人扶養,均可適用喔!

 

七、放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範圍

財政部於109年4月發佈解釋,如果監護人依所得稅法規定,將受監護人列為其受扶養親屬,也可以列報該受扶養親屬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八、天使投資人投資減除所得額優惠

如果您曾經於106年度投資於符合產業創新條例23-2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至108年度已達2年者,別忘了在今年申報所得稅時,可以就投資金額的50%限度內,自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但要注意,每人每年減除金額以300萬元為限喔。

最後,也提醒大家,申報期間疫情可能尚未緩和,請儘量以網路代替馬路,多多利用網路申報系統,以避免感染風險,若大家仍選擇至國稅局查詢所得資料及受輔導完成申報,可多加利用線上取號,並依據「叫號進度」及「等待人數」,自行預估到達報稅現場路程所需時間及掌握等待人數,以免到現場久候。

※本文由理財+1課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原文:【疫起省稅】2020綜所稅報稅新訊一次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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