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後土地第一次移轉,土地增值稅可適用多項優惠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的土地不論係公辦或自辦市地重劃,在重劃完成後第一次移轉核課土地增值稅時,可享有扣除土地重劃費用及減徵土地增值稅40%等優惠措施。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只要是重劃完成後的土地第一次移轉,原繳納的重劃費用可以在計算漲價總數額中先扣除,核算土地增值稅後再減徵40%;另外如果參與重劃的土地持有期間超過20年,還可以適用長期減徵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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