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波房貸管制已見效?央行總裁楊金龍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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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19 Sat 2024 09:01
房東一舉動87%是詐騙
- Oct 13 Sun 2024 11:06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
- Jul 26 Fri 2024 08:47
衰!!房已過戶要不回!過戶了「買家犯詐欺罪」房被扣押 要繼續還貸
房市熱,買賣房子真的要小心!最近一位屋主賣房,和買方簽了履約保證,就在對保完畢,房子過戶給買方後、銀行要撥款的3天內,買方就因為涉嫌詐欺罪,被收押禁見,不但900萬的尾款拿不到,後續更因為房子,被法務部調查局扣押,現在也拿不回來。
- Jul 11 Thu 2024 10:45
郵局email「繳關稅」!攏是假!
- Jul 05 Fri 2024 14:51
新青安房貸懶人包:申請條件是什麼?寬限期多久?申辦銀行有哪些?切結書違規下場一次看
- Jun 27 Thu 2024 10:25
為什麼買賣房屋都要找仲介? 靠自己不行嗎
- May 09 Thu 2024 09:28
解鎖LINE新功能!「最狂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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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扣除額申報 三個放寬
- Apr 19 Fri 2024 08:05
以父母每年贈與之存款購買房屋所涉贈與之相關規定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電話詢問,父母每年各贈與子女存款244萬元,是否需要申報贈與稅?數年後子女以受贈款向父親購買房屋,是否會被視為贈與行為,補繳贈與稅? 該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若父母2人每人每年贈與子女存款244萬元,雖贈與金額在贈與稅免稅額內可免辦理申報,惟將來該名子女若主張以銀行存款帳戶內受贈資金向父親購買房屋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提出已支付價款證明,供稅捐機關查證其購屋資金來源。
為避免資金來源不明,先備妥贈與存款免稅證明書備查,以免被依相關規定補徵贈與稅款。 該所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每年免稅額範圍內贈與子女存款,可免辦理申報,惟嗣後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買賣案件,仍應提出歷年贈與資金完整收付流程及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以證明買受人有購買財產之資力,否則國稅局會將該買賣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沙鹿稽徵所 營所遺贈稅股 陳容平 聯絡電話:(04)26651351轉106。
- Apr 12 Fri 2024 08:23
113年4月26日起可至國稅局申請查調112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了!!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民眾4月26日起就可至各地區國稅局查調112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喔!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納稅義務人至該局總局及各分局、稽徵所臨櫃申請查詢,也可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要攜帶的證件如下: